医院隐瞒病情以至于孩子的一辈子毁了5年前孩子剖腹产缺氧窒息,医生人工呼吸抢救过来,但没有告知这一情况,第二天第三天孩子都不睁眼,昏睡,医生又是掐腿又是数营养液之类的,发现还是一样的情况,才建议去北京儿童医院检查,检查的时候才告知人工呼吸抢救这个情况,也没建议第一时间放进保温箱之类的措施,以至于这几年断断续续的给孩子看病,费钱费力,全家人跟着受苦,没有人能了解到有这样一个孩子,全家人的心理压力,因为之前自己不懂法,因为照顾孩子没细想这些事情,现在回想起来,生孩子的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,我想咨询一下我这样的情况属不属于医疗事故?如果要维护自己的权益,我应该怎么做?假如搞改家医院的话,胜诉的几率多大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