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财务,在职期间本职工作除了流水账和汇款,其它工作都没有做。该如何处理财务2021年11月入职,正值年底人事负责人离职回老家,财务兼职人事部分日常工作。公司员工合同统一都在12月正常签署,唯独财务一人不签署劳动合同并且公司不知情。财务在职四个月所有财务工作除了流水账和工资汇款以外都没有做,并且公司核实账目的时候发现应收款财务也没有收取,导致公司遭受七万余元的金额损失。三月应财务无法胜任工作正式将其辞退,但财务反向以三个月没签合同为由控诉公司,要求公司赔偿三个月的双倍工资以及各项损失共计两万七千元。首先财务没签署合同期间,人事的工作由财务暂时兼职,每位员工都依法签署劳动合同,唯独兼职人事的财务不给自己签劳动合同,也不上报公司,无人知情。并且财务在职期间负责所有职工的社保缴纳,唯独不给自己缴纳社会保险,给公司带来无形劳动法风险。请问这种情况公司该如何维护权益 |